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贞观年间的一大弊政

1999-07-02 来源:光明日报  我有话说

宗室诸王和功臣子弟是我国古代社会的一个特殊阶层。他们虽然多无奇才异能和尺寸之功,却可凭借父祖的至尊地位和显赫权势,受封高官厚禄,坐享荣华富贵。历代王朝推行封邦建国的目的是想藉此维持家天下的长治久安,但实际结果常常与统治者的初衷大相径庭:有些宗室和功臣子弟受封以后,大肆聚敛,唯利是图,给当时的吏治带来了严重影响;有些则野心勃勃,私欲膨胀,在羽翼丰满以后,便图谋不轨,甚至不惜发动武装叛乱,企图夺得更大权力。在历代君王中,唐太宗李世民虽以能“鉴古今之事,察安危之机”著称,但对于历代封邦建国的弊病却熟视无睹,对宗室和功臣子弟采取种种优柔政策,企图使李唐天下“共传永久”。

早在贞观二年(628)十二月,唐太宗就曾向公卿大臣们问道:“朕欲使子孙长久,社稷永安,其理如何?”善于奉迎的尚书右仆射萧当即回答“臣观前代,国祚所以长久者,莫不封建诸侯,以为磐石之固。秦并六国,罢侯置守,二世而亡。汉有天下,众建藩屏,年逾四百。魏晋废之,不能永久。封建之法,实可遵行。”唐太宗对萧之议“然之”不疑,于是“始议分封裂土之制”(《唐会要》卷46《封建杂录上》)。

贞观五年十月,唐太宗又召集大臣讨论对宗室子弟和“勋贤之臣”的“封建”问题。这时,魏徵率先反对。他说:“封建诸侯,则卿大夫咸资俸禄,必致厚敛”;“京畿赋税不多,所资畿外,若尽以封国邑,经费顿阙”;“燕、秦、赵、代俱带外夷,若有警急,追兵内地,难以奔赴”。礼部侍郎李白药亦应声附合:“今使勋戚子孙皆有民有社,易世之后,将骄淫自姿,攻战相残,害民尤深,不若守令之迭居也。”只有中书侍郎颜师古迎合上意,认为“不若分王诸子,勿令过大,间以州县,杂错而居,互相维持,使各守其境,协力同心,足扶京邑。为置官僚,皆省司选用,法令之外,不得擅作威刑,朝贡礼仪,具有条式。一定此制,万世无虞。”最后,唐太宗拒绝了多数大臣的意见,发布诏书说:“皇家宗室及勋贤之臣,宜令作镇藩部,贻厥子孙。非有大故,毋或黜免。所司明为条例,定等级以闻。”(《通鉴》卷193,太宗贞观五年十月)在这一诏令的授意下,唐太宗的皇弟李元景、李元昌、李元祥等十多人及其皇子李泰、李、李恽等多人均先后分封或改封为王,并授以刺史之职,让其临民亲政,综理州务。

事后不久,监察御史马周上疏进谏说:“伏见诏书,令宗室勋贤,作镇藩部,贻厥子孙,非有大故,无或黜免。臣窃惟陛下封之者爱之重之,欲其绪裔承守而与国无疆也。臣以为如诏旨者,陛下思所以安存之,富贵之,然后使为世官也。古者以尧、舜之父,犹有朱均之子。傥有孩童嗣职,万一骄愚,则兆庶被其殃,而国家受其败。正欲绝之,则子文之理犹在;正欲留之,而栾之恶已彰。与其毒害于见存之百姓,则宁使割恩于已亡之一臣明矣。然则向所谓爱之者,乃适所以伤之也。”并劝太宗“深思其意,使夫得奉天恩,而子孙终其福禄也”(《唐会要》卷46《封建杂录上》)。对这一逆耳忠言,唐太宗拒不见纳,故疏奏不报。

贞观十一年(637)六月,唐太宗又诏令“荆州都督荆王元景、梁州都督汉王元昌、徐州都督徐王元礼”等二十一王“所任刺史,咸令子孙代代承袭”(《旧唐书》卷46《高祖二十二子·荆王元景传》)。几天以后,他又下诏,将功臣长孙无忌、房玄龄、杜如晦等十四人任为刺史,“亦令世袭”,并说:“非有大故,无得黜免”(《通鉴》卷195,太宗贞观十一年六月)。

但到贞观十三年二月,当有司催促十四位功臣赴州上任之时,长孙无忌等人均“不愿是行”,但又“辞不获免”。于是,他们便集体上表固让。太宗接表后,只得无可奈何地说:“割地以封功臣,古今通义,意欲公之后嗣,翼朕子孙,长为藩翰,传之永久。而公等薄山河之誓,发言怨望,朕亦安可强公以士宇耶!”于是,宗室诸王和功臣子弟的“世袭刺史”遂告废“止”(《旧唐书》卷65《长孙无忌传》)。

“世袭刺史”之事虽因众多功臣的极力反对而终未实行,但宗室诸王的刺史之职却并未废除,功臣子弟仍受到政治和其他方面的种种优待。这也给当时和后来的政治带来了诸多不良影响。

先说任职刺史的宗室诸王,由于他们从小长于深宫,对民间疾苦和稼穑艰辛毫无所知,又不谙为吏之道,故赴任以后,有的“唯闭阁读书,吏事责成于长史、司马,谨慎自守,与物无忤”(《旧唐书》卷64《高祖二十二子·霍王元轨传》);有的被封刺史之时,尚在孩提,只是徒有虚名而已。这些刺史自然毫无政绩可言,但也尚无恶迹。但也有些宗室子弟在任职期间,恣意妄为,多行不法,甚至怙恶不悛。如太宗之弟、江王元祥,生“性贪鄙”,在历职苏、金、、郑诸州刺史之时,“多聚金宝,营求无厌,为人吏所患”;太宗之弟、滕王元婴在任金州刺史期间,“颇骄纵逸游,动作失度”,百姓怨声载道。唐高宗即位以后,元祥更加肆无忌惮,经常利用巡省属县之机,“驱率老幼,借狗求,志纵禽之娱,忽黎元之重。”还在“农要”大忙季节,“屡出畋游,以弹弹人,将为笑乐”。高宗闻讯,曾下书告诫,但仍不思悔改。后被转为洪州都督,“又数犯宪章”。太宗之子、蒋王李恽在任安州都督时,“多造器用服玩”。后被迁为梁州都督,“及将行,有递车四百辆,州县不堪其劳。”太宗之子、虢王李凤“亦称贪暴”动辄鞭笞和处罚属吏,其暴虐残酷,可与江、滕、蒋诸王相题并论。更有甚者,有的宗室子弟在担任地方长官以后,野心膨胀,不甘居于人下,遂上下勾结,狼狈为奸,企图攫取更大的政治权力。如太宗之弟、汉王元昌在历任华州刺史和梁州都督时即“颇违宪法”,太宗曾下手敕严厉谴责,但元昌不但不予“自咎”,反而心怀怨恨。后来,当他得知魏王李泰为了角逐太子,正与承乾展开明争暗斗时,他便“附托”太子承乾,并在入朝京师之时,常夜宿东宫,教唆承乾“图为不轨”,而“早为天子”。又“刻臂出血,以帛拭之,烧作灰,和酒同饮,共为信誓,潜伺间隙。”贞观十七年(642),当承乾被废,元昌“事发”以后,唐太宗仍不忍加诛,并“特敕免死”。最后,还是在大臣高士廉和李世的极力进谏下,元昌才被赐“自尽于家”。

功臣子弟在贞观及其后来的永徽之际亦有多行不法者,其中最突出的事例当属房玄龄之子房遗爱和杜如晦之子杜荷等人。

杜荷为宰相杜如晦之次子,曾以功臣子尚太宗女城阳公主,赐爵襄阳郡公,授尚乘奉御之职。贞观十七年,在太子承乾和魏王李泰角逐太子的争斗中,杜荷同汉王元昌、齐王李以及兵部尚书侯君集等均党附承乾,企图作乱京师,进行弑逆。杜荷还唆使太子说:“天文有变,殿下自称暴疾危笃,主上必亲临视,因兹可以得志。”不久事泄,杜荷遂与侯君集等人同日伏诛。房遗爱为宰相房玄龄次子,贞观年间因尚太宗女高阳公主,被拜附马都尉,官至太府卿、散骑常侍。由于唐太宗对高阳公主的宠爱有加,故房遗爱亦特承恩遇,与其他公主之婿的礼秩绝异。但由于房遗直为房玄龄长子,故在玄龄死后,其爵位和大部家财均被遗直所承袭,而高阳公主对此却耿耿于怀。唐高宗即位以后,房遗爱曾与坐事贬官的驸马都尉薛万彻过从甚密,二人遂潜相密谋:“若国家有变,当奉司徒荆王元景为主。”企图在禅代之际,私行废立,攫取最高权力。这时,高阳公主也为夺取房遗直所承袭的官爵、家财,派人诬告遗直“无礼于己”。高宗当即派长孙无忌审问此事,结果,房遗直遂将遗爱、公主和万彻、元景相互勾结和图谋不轨之事和盘供出。于是,遗爱、公主和万彻、元景等人并赐自尽,诛连而死的还有功臣柴绍之子、尚太宗之女巴陵公主的附马都尉柴令武等。

由此可知,唐太宗对宗室诸王和功臣子弟所行“世袭刺史”等优柔政策,当是贞观年间的一大弊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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